【事项名称】
退休人员文化体育健身休养活动组织指导监管
【设定依据】
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的意见》的通知、关于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关于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的意见》的通知
【申请条件】
实行社区管理的退休人员
【办理材料】
无
【办理地点】
市劳服中心、户籍地区县人力社保局、户籍地社保所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联系电话】
详见附件
【办理流程】
一、方针方式
开展文体娱乐服务以“突出主题、因地制宜、丰富多彩、百花齐放”为方针;采取区县为主、街道组织、社区参与的主要方式和区县、社保所、社区(行政村)服务站相互之间自愿联合的辅助方式。
二、内容形式
结合区域特色,挖掘利用社区资源,以积极健康的文艺类、体育类项目为主要内容开展活动;结合国庆节、重阳节等重点节日以自管组织活动为主要组织形式,社区(行政村)服务站开展日常活动、社保所进行重点活动、区县组织引导活动。
三、制定计划
承办单位应按年或季制定文体活动计划;自管组织结合自身特点制定文体活动计划。计划中应包括时间、地点、人员、主题、内容、形式、措施等内容。
四、组织落实
按照已确定的文体活动计划具体组织落实各项文体活动内容。
五、总结宣传
区县、社保所应按季度对文体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将相关材料备案;同时,依托不同媒体广泛开展正面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