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对特种作业人员核发初级职业资格证书
【设定依据】
1、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复审及考取技术等级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劳办[1999] 33号)
2、关于调整规范特种作业人员核发初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京人社职鉴发[2014] 249号)
【申请条件】
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并取得《北京市特种作业操作证》
【办理材料】
加盖 “区县鉴定管理中心”、“区县职业能力建设科”印章的《职业技能鉴定特种作业操作证换证人员名册》和《职业技能鉴定人员名册》
【办理地点】
朝阳区惠新东街3号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一层大厅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四9:00-17:00、周五9:00-11:00
【联系电话】
64978614
【办理流程】
区县鉴定管理中心对审核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统一填写《职业技能鉴定特种作业操作证换证人员名册》(一式三份))和《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专场鉴定)申请表》,报送市鉴定管理中心,审核无误后,印制证书,区县管理中心持《职业技能鉴定人员名册》按预约时间领取证书,并向考生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