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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委托存档人员社会保险服务

2015-06-15

  事项名称

  个人委托存档人员社会保险服务

  设定依据

  《委托代办社会保险业务协议书》

  申请条件

  北京市人才档案公共管理服务中心的个人存档人员

  办理材料

  本人身份证、银行卡等材料

  办理地点

  北京人才大厦三层南厅社会保险窗口

  办理时间 

  每月5日至25日工作日9:00-17:00

  联系电话

  64401159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在办理时限内提供办理材料到业务窗口申办;

  2.工作人员审核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

  3.对符合申办条件的予以办理,对不符合申办条件的告知申请人;

  4.工作人员完成社会保险业务操作,并将业务档案归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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