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个人委托存档人员社会保险服务
【设定依据】
《委托代办社会保险业务协议书》
【申请条件】
北京市人才档案公共管理服务中心的个人存档人员
【办理材料】
本人身份证、银行卡等材料
【办理地点】
北京人才大厦三层南厅社会保险窗口
【办理时间】
每月5日至25日工作日9:00-17:00
【联系电话】
64401159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在办理时限内提供办理材料到业务窗口申办;
2.工作人员审核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
3.对符合申办条件的予以办理,对不符合申办条件的告知申请人;
4.工作人员完成社会保险业务操作,并将业务档案归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