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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公务员录用考试成绩复查

2015-06-15

  事项名称

  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公务员录用考试成绩复查。

  申请条件

  参加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的国家级及北京市级职(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公务员录用等考试,对主观题成绩有异议的考生。

  办理材料

  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成绩复查申请表(本人签字)。

  办理地点

  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北京市海淀区莲花苑3号楼)一层办公大厅。

  办理时间

  考试成绩 (非合格标准) 公布后一个月内,工作日9:00-11:30,13:30-17:00。

  联系电话

  12333、63959012。

  办理流程

  提交办理材料后,复查结果会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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