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公务员录用考试成绩复查。
【申请条件】
参加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的国家级及北京市级职(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公务员录用等考试,对主观题成绩有异议的考生。
【办理材料】
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成绩复查申请表(本人签字)。
【办理地点】
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北京市海淀区莲花苑3号楼)一层办公大厅。
【办理时间】
考试成绩 (非合格标准) 公布后一个月内,工作日9:00-11:30,13:30-17:00。
【联系电话】
12333、63959012。
【办理流程】
提交办理材料后,复查结果会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