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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山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2018-07-25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房山区教育委员会所属学校面向2017-2018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部门及岗位

  本次招聘共涉及房山区教育委员会所属 14个单位,拟招聘 30人,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㈠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㈡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㈢热爱教育事业,北京生源一经聘用需在聘用单位工作三年以上。非京生源一经聘用需在聘用单位工作六年以上。

  ㈣学历及界别要求:

  北京生源限2017-2018年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且人事行政关系、人事档案在北京的毕业生报考(不含户口及档案留在北京院校的非京生源毕业生);

  非京生源应具有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不含委培生、定向生),专业对口且符合北京市人力社保局进京落户引进条件的应届毕业生(硕士在读期间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所修课程无不及格成绩或补考记录)。

  ㈤年龄要求:

  北京生源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非京生源硕士30周岁(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35周岁(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㈥教师资格证要求:

  除报考地理、生物、音乐学科硕士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可暂不要求教师资格证,其他岗位应聘人员均应具有与报考学科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

  ㈦学习成绩优良,身心健康。有较好的专业发展潜质。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㈠报名时间:2018年8月2日- 8月3日

  上午9:00-11:00;下午2:00-4:30

  (因上午报名人员较多,请考生尽量选择下午报名)

  ㈡报名地点:房山区教委(良乡西路9号)107房间。

  ㈢报名所需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1.房山区教委2018年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2份);2.户口本(复印首页及本人页,需验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需验原件);3.毕业生需提交毕业证和派遣证的复印件(均需验原件。派遣证可从个人档案中复印并加盖存档机构印章视为原件使用),档案存放机构的存档证明;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的复印件(均需验原件)4.相应学段、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需验原件)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一份(加盖存档机构印章);5.获奖证书;6.个人简历。

  ㈣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㈤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

  四、考核安排

  ㈠业务考核和面试范围

  通过教委报名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均需参加业务考核和面试。

  ㈡考试时间:

  2018年8月5日 星期日 上午7:30签到,8:00开考

  ㈢考核地点

  十二中朗悦学校(房山区长阳镇阜盛东街62号院)

  ㈣考核形式

  考核采取业务考核和面试的方式,两者一体进行,总分100分,60分合格,按照成绩由高到低择优聘用。总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1.业务考核

  从教学设计、试讲和答辩三部分进行考核,满分70分,合格分数线42分。教学设计:根据招聘岗位的学科要求,抽取试讲内容进行备课,报考人员提前30分钟抽签决定考核顺序,并在独立准备的基础上提交教学设计。中小学教学设计内容应包括教学目标、教学重难点、教学资源和手段、主要教学方法和教学过程等。试讲: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5分钟。应包括导入、新课教学、巩固提高、小结和作业、板书等要素。答辩: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0分钟。考核组针对所讲课程和岗位要求提出与本岗位、本学科、本章节有直接联系的问题,应聘者当场答辩。

  2.面试

  从思维能力、发展潜质、语言表达和仪容仪表四方面进行考核,满分30分,合格分数线18分。

  提示:1.本次考核将教案及板书等教师基本功纳入考核内容;2.本次招考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㈤考核程序

  7:30 在十二中朗悦学校侯考室签到,抽取考核顺序,候考。

  8:00 根据抽签顺序,每组第一号到第一备课室备课,当场抽取备课题目,30分钟撰写教案。8:15,每组第二号到第二备课室备课,依此类推。

  8:30 第一备课室收取教案,由引导员带入相应考场参加业务考核和面试。8:45,第二备课室收取教案,由引导员带入相应考场参加业务考核和面试,依此类推。

  考核结束后,每位评委当场打分,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考生下午2:00返回候考室等待考核结果,中小学未被聘用人员符合条件的可以到未录满的其他单位继续应聘。

  ㈥考核要求

  1.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报名资格审查表和相应教材(考生自备)参加考核。

  2.考生应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人员指挥,保持考场安静,维护考场秩序。

  3.考生根据现场抽签的顺序进行业务考核和面试,主动向考官报告自己所报岗位、抽签的序号以及自己的基本情况、特长和报考本岗位的优势,不能说出自己的姓名。

  4.8:00未签到者视为放弃本次应聘。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

  按照业务考核和面试成绩根据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选,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㈠考察、体检和资格复审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体检和资格复审。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2005〕1号)执行,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

  ㈡公示

  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房山人力社保局网站和房山教育信息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㈢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㈣岗位待遇

  对被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的相关规定,享受正式教师的待遇。按照北京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的相关文件精神,落实农村教师待遇。

  ㈤试用期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半年(应届毕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注意事项

  ㈠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1.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选放弃聘用的;

  3.未在规定时间签订三方协议或未按时报到的;

  4.2018年7月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的;

  5.提供虚假材料的;

  6.拟聘人选公示结果有异议影响聘用的;

  7.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

  8.导致影响聘用的其他情形。

  ㈡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应聘人员应自行及时上网查阅各项公告公示事宜,因考生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报名时上交材料将不予退还。

  联系电话:010-89353415

  监督电话:010-89366912

  附件:

  1.房山区教育委员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及条件

  2.2018年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3.考核使用教材

  房山区教育委员会

  2018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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