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民营企业招聘月活动的通知

2018-04-16

京人社职介发〔201870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高校,各区总工会、工商联: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农民工多渠道就业创业,鼓励各类人才积极投身创业创新事业,助推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建设,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目标,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工商联《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1819号)要求,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共同决定,于2018416日起在全市开展“2018年民营企业招聘月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8416516日。

二、活动主题

精准服务促就业,汇聚人才助发展。

三、服务对象

(一)2018届高校毕业生为重点,同时面向青年失业者、去产能、疏解外迁或长期停产停工企业职工、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有就业意愿的本地区低收入农户、来京务工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以及在2018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毕业生就业服务月专项就业服务活动中未实现就业的服务对象等各类求职者。

(二)以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为重点,同时鼓励各类企事业单位参加招聘活动。

四、活动内容

(一)摸清求职招聘需求。各区要结合本区实际情况,按照北京市精细化公共就业服务要求,依托市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系统职业介绍服务子系统(以下简称业务系统),多渠道了解2018届高校毕业生,特别是家庭困难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去产能、疏解外迁或长期停产停工企业职工、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有就业意愿的低收入农户、退役军人及随军家属等各类求职者的就业状况和就业需求,做好信息的采集和更新,并及时录入业务系统。

各区要按照精细化公共就业服务规程,主动采集有用人需求的企事业单位岗位信息,确保岗位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并及时录入业务系统。做好供求双方具体需求信息的分类整理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信息对接和匹配服务。

(二)举办各类招聘活动。各区要根据本地实际,坚持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在深入高等院校、街道(乡镇)和社区等求职人员较为集中的场所,因地制宜组织灵活多样的专业化、小型化定向或专场招聘会的同时,充分发挥互联网+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效能,依托北京市百姓就业超市互联网服务平台(http://www.linkinternationalchina.com/bxjyweb/),汇聚全市就业服务资源,发布个人求职、单位招聘、技能培训等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信息,为服务对象开展线上精准招聘、就业指导、用人指导、匹配测评等服务,使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能够足不出户享受政府高质量的就业服务。

现场招聘活动应为参会人员提供求职登记服务,或引导其在百姓就业超市互联网服务平台办理求职登记。活动现场应设立政策咨询、就业创业指导、技能培训咨询等服务台,为参会单位和个人提供相应的就业创业服务。招聘活动后应及时跟踪了解用人单位招聘进度和求职者应聘等情况,为其做好后续服务支持。有关地区可结合区域功能定位和对口援助工作要求,组织用人单位开展跨区域联合招聘等服务活动。同时,市人力社保局在活动期间将联合有关区人力社保局继续开展百姓就业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等系列宣传及招聘服务活动。

(三)加强就业创业指导。各区要按照精细化公共就业服务要求,组织职业指导人员深入基层,为服务对象提供一对一精准服务。要主动与高校联系,组织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参观公共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创业孵化基地,开展模拟求职应聘、现场观摩等体验式教学活动。要在活动期间组织职业指导师、创业指导师等专家团队,深入高校开展就业创业方面的巡回讲座和交流活动。

要加强对用人单位特别是初创企业、小微企业的用工指导。通过举办政策宣讲、用人指导讲座,帮助用人单位了解有关就业优惠政策;结合招聘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帮助企业科学制定招聘计划,为企业提供岗位设置、招聘条件等方面的指导和咨询服务,促进企业规范合理用人。

(四)落实就业创业政策。各区要进一步加大就业创业政策的落实力度,对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要帮助他们落实各项就业创业优惠政策。要依托各类优质教育培训资源,为有培训愿望的服务对象提供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对于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要按规定落实相关培训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对于招用了符合条件人员的用人单位,要按照我市相关规定落实好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就业促进政策,提高其吸纳就业的积极性。

(五)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各区要依托百姓就业超市互联网服务平台、广播电视、微博微信、手机APP等各种传播渠道和工具,以及深入高校和用人单位组织开展政策宣讲、现场咨询,通过各类招聘活动发放百姓就业招聘专刊、《就业服务手册》等,提前发布招聘月活动安排、招聘会信息,广泛宣传民营企业招聘月期间开展的重要活动和举措。要积极宣传符合北京市产业发展方向且用人规范的民营企业,增加民营企业对求职者的吸引力,鼓励和引导求职者到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实现就业。要加强对就业创业政策的集中宣传,全面解读政策内容和办理程序,提升政策知晓度,扩大政策宣传覆盖面。

要加强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益维护及引导工作,提供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社会保障、劳动争议和参加工会组织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和法律援助,告知其相关权益和维权途径。

(六)开展活动效果评估。各区要通过实地检查、电话随机访问等方式,对本地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促进服务措施的落实和服务质量的提升。对于在活动期间尚未实现就业的重点服务对象,要按照精细化公共就业服务要求,继续提供就业帮扶。市、区要强化跟踪问效,通过实地检查、随机抽查、集中督查等方式,对辖区内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专项活动结束后,各区要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市人力社保局将依据业务系统数据、满意度调查结果等信息对各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效果评估,对民营企业招聘月专项活动再推动、再促进。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协调配合,明确责任分工。各区人力社保部门要积极与本地区教育、工会、工商联等有关部门联系,制定活动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各级公共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要根据活动方案,细化和组织开展好各项服务活动。具有公共就业服务资质的职业中介机构要在市、区人力社保部门的组织下积极参与我市民营企业招聘月专项活动,重点围绕岗位推荐,免费提供招聘洽谈等公益服务。

教育部门要积极动员辖区内各类高校,组织好2018届高校毕业生参加民营企业招聘月活动。

工会组织要做好求职人员的权益维护和法律援助工作,组织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工商联要积极发动民营企业参加招聘月活动、提供岗位信息,经人力社保部门汇总,上传中国公共招聘网和北京市百姓就业超市互联网服务平台统一发布。

(二)加强监管保障,有序推动活动。各区在组织招聘活动过程中,要严格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招聘信息管理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01号)要求,加强招聘信息管理,对用人单位的资质和招聘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必要审查,严格规范招聘信息采集和发布程序,坚决杜绝各类虚假信息。

要认真贯彻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加强招聘会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京人社市场发〔201833号)等招聘会管理文件要求,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招聘会活动安全有序。要突出做好有人群聚集的服务活动的现场监控、疏导和安全防范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对招聘活动现场出入通道、消防器材、电器及线路、通风设备等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招聘月期间各项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三)做好情况统计和总结上报工作。各区人力社保局要指定专人,负责活动情况报送和数据统计工作,于下列时间将材料报送市人力社保局。

417日前,各区汇总本区及下属街乡社保所活动情况并上报本区“民营企业招聘月”专项活动方案、《民营企业招聘月活动安排表》(附件1)电子版。

424日,统计417日到423日期间活动数,报送民营企业招聘月第一周活动总结和《民营企业招聘月活动情况周统计表》(附件2)电子版。

521日前,报送民营企业招聘月活动总结、《民营企业招聘月活动情况统计表》(附件3)和《职业中介机构参加民营企业招聘月活动情况统计表》(附件4)电子版及纸质版。

各区总工会、工商联及时将民营企业招聘月活动情况及活动总结报送主管部门。

 

 附件:

1、民营企业招聘月活动安排表

2、民营企业招聘月活动情况周统计表

3、民营企业招聘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4、职业中介机构参加民营企业招聘月活动情况表

 

365bet手机网址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总工会                                      北京市工商业联合会

 

2018416


民营企业招聘月活动安排表.docx
民营企业招聘月活动情况周统计表.docx
民营企业招聘月活动情况统计表.docx
职业中介机构参加民营企业招聘月活动情况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