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适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 ||||
序号 | 事项名称 | 法规依据 | 监管基数 | 不适合随机抽查的理由 |
1 | 社会保险稽核 | 《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16号令) | 全市正常参保单位及职工 | 日常稽核检查以自然年度作为检查周期开展稽核检查;举报稽核根据举报线索开展专项稽核检查。 |
2 | 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主席令第35号) |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机构、服务机构、用人单位和个人 | 抽查周期通常以年为单位,或接受举报事项后进行。 |
3 | 对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和人员进行督导检查 | 原劳动部《职业技能鉴定规定》(劳部发〔1993〕134号) | 全年鉴定考试批次平均2000多场;全市57家鉴定所 | 对鉴定机构实施的督导检查是每两年一次的双百分考核检查; 对鉴定考试过程的督导检查遵循逢考必督原则,所有考试都派遣社会督察员进行督导检查,是普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