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京用人单位使用“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完成注册并进入系统获取“单位注册码”。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可在单位注册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进入服务专栏,点击“个人登录”完成注册。
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选择点击“积分落户业务”,进入系统后输入“单位注册码”,申请关联用人单位,请申请人务必确认在所关联单位社保账户名下缴纳社保。用人单位核实申请人为本单位员工后,点击操作“确认”,该关联操作一经确认,本年度将无法更改。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按系统所设项目如实填写积分指标信息,并保存提交。
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对申请人填报的积分指标信息审核无误后,确认提交。
本市各有关部门分别对申请人提交的主要积分指标信息进行数据比对核查。
申请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查看初核结果。
申请人可对部分指标项提出复查申请,并由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向区积分落户服务窗口提交书面证明材料。部分指标项需要现场审核的,也应由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向区积分落户服务窗口提交书面材料。积分复查及现场审核的材料受理可同时进行。
积分复查和现场审核结束后,申请人和用人单位可在规定时间登录系统查询积分结果及年度落户分值。取得年度积分落户资格人员将在市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力社保局办理调京手续。